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速度的不断加快,探索建立偷税犯罪侦查机制与高度预防偷税犯罪,已逐步提到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议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偷税犯罪侦查机关的办案宗旨;合理避税,依法纳税,则是纳税人的正当权利与法定义务。什么叫偷税犯罪的侦查?如何理解合理避税的筹划?怎样预防偷税犯罪侦查腐败现象的发生?这些都是当前摆在偷税犯罪侦查机关和广大纳税人面前亟待解决的新课题。本书作者马力同志出于一名政法民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顺势应时,勇于探索,结合多年来的司法实践经验,在刚刚完成《偷税犯罪侦查与立案》一书后,笔耕不缀,又写出了《偷税罪的法律界限与司法认定》。这也是一部具有很强专业性和实用性的工具书。 本书的最大特点在于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作者灵活掌握运用相关法学理论与实践经验,深入理解《刑法》与《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不仅为偷税犯罪侦查机关提出了比较科学的侦查方法,也为纳税人依法纳税与合理避税提供诸多有价值的借鉴和依据。本书所选案例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无论是税侦机关还是纳税人,通过案例分析,以案说法,深入浅出,都能加深对《刑法》与《个人所得税法》相关条款的理解,从而提高税侦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纳税人守法的自觉性。因此,《偷税罪的法律界限与司法认定》一书具有广泛的指导性,值得一读。
偷税罪的法律界限与司法认定 读后感《范冰冰会低调的做人吗?范冰冰的后台究竟是谁?》
范冰冰给9亿元的罚单仅仅三天内给缴清了,“道歉信”也写了,并且那么的深刻,诚恳,在她的心理,一切的质疑似乎已经划上个句号了。
但是,她的道歉信,当真是一个灵魂深处的道歉吗?我相信,范冰冰依然会被这社会,被这个媒体炒的让她依然“我不嫁豪门,我就是豪门”,“我就是女王”,“我就是范爷”这样的狂傲。。。。
范冰冰就是一个戏子,颠颠倒倒的戏子!这样的戏子,永远掩盖不了她那个每每光鲜亮丽背后的丑陋品质。
在范冰冰现在的心理,应该是这样:我这不又出来了吗?我不依然被千千万万的粉丝爱着,捧着吗?我也仅仅是罚个款,但是,我还是赚了,我依然是一个有实力的范爷!
听说,范冰冰当时是在南京肯德基二楼被抓。抓她时是北京公安直接来抓,南京公安只是配合,但具体抓谁,南京公安谁都不知道。在南京抓的人,连夜被北京公安带回北京,干吗?无非和国家税务总局坐下来商量怎么缴款,怎么放人。
而在抓她的当时,竟然当场找大师为她算命破这个局。
抓一个戏子,为什么都搞得这么神秘?直至现在也仅是公布个罚款亊情,其它什么亊都没说。
那么,范冰冰的这个硬后台究竟是谁?又是谁给了范冰冰:“只要你给款缴清,你就什么亊都没有”这样的承诺?
是,范冰冰实实在在的犯罪,也地地道道的化解,安然无恙逍遥,国家精神也实实在在的被打脸!
从范冰冰亊件上,给我们的启示又是什么?固然,是那些高高在上的官员们没有一个好东西!仅仅一个范冰冰的脸蛋,就让这个”法律”彻底的缴械投降了。
范冰冰亊件处理的结果,应该算是当下体制的一个丑陋缩影!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丑陋的一个缩影!
别他妈的对社会说“合法合规”,言下之意,法律上说的很清楚,只要在指定时间内缴完罚款,即可免刑,即可行为意识逍遥法外?法律的主流职责应该是什么?难道就是一个“敛财”“融资”的工具吗?
是的,法律是制定在先,但是,为什么不可以为进一步“完善”去像那个“终身制”那样的去篡改呢?我们今天的法律,究竟是在为谁服务?
2002年,同样是明星的刘晓庆,逃脱仅仅是1458万,国家税务总局,从审查到抓捕,其效率之快,之准!
而今天在范冰冰亊件上,始终是拖泥带水,结果公布出来的也仅是一个要她缴个钱而已,连个缴款有限的时间都没有公布出来那么,这究竟是谁在为范冰冰做到如此的保密?
刘晓庆,当年仅仅1458万元的税款,被罚的穷家当产,而且还是以第一时间查封刘晓庆公司以及个人所有帐户。
那么,为什么范冰冰几个亿的逃税,竟然她的帐户都没有被封杀,直接给她放走。再一个,从范冰冰第一时间抛出的那个“道歉信”的文笔来看,很显然是有高人以第一时间亊先帮她写好,并授意她以第一时间抛出去,不仅仅是在向世人炫耀她的能力,也更是以此防备“夜长梦多”让它彻底的成为尘埃落定的亊实。
一个小小的范冰冰,一个无聊的戏子,她的门下千千万万为之摇旗呐喊的粉丝,彻底的爆出中国这五年来的一个极其浮躁的社会道德现象。法律,道德,经济,文化,民声,都备受严重的践踏,沦陷。。。
我相信,范冰冰亊件处理的结果,会让崔永元彻底的撕开演义圈!他一定要和这个国家法律赌一把,看看你们究竟怎么处理?因为崔永元赌的背后,就是要激起民众一个个的去识破,认清当下这个“终身制”那张嘴脸!
其实,全国人民应该团结一条心,一定要让范冰冰这个女魔头坐牢!!不坐牢天理不容!一定要挖出范冰冰的后台究竟是谁?范冰冰究竟“包养”了哪位中央高官?睡了哪位高官?否则她的后台怎么这么的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