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300字
看完了严歌苓老师的新作《芳华》,开始期待着电影的上映了。《芳华》以上世纪70年代的中国社会为背景,记录了充满激情与理想的军队文工团的故事。故事用“萧穗子”的口吻,讲述了男兵刘峰和文工团女兵林丁丁、何小曼、郝淑雯等人的命运际遇。在那个特殊的时代背景下,人们对待爱情变得小心翼翼,被打上政治色彩的烙印。严老师用一支笔的力量横跨了40年,刻画了在青春荷尔蒙的冲动下,一群正值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之间的爱恨情仇。
刘峰——在平凡中经历跌宕起伏,错失一生所爱
小说中的刘峰,被塑造成“雷锋式”的模范好人,军队中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对于队友的各种请求他都义不容辞。严老师看似很偏爱刘峰,把他塑造成一个近乎毫无瑕疵的男兵形象,如果说有缺点,那就是“刘峰太平凡了”,平凡到让他失去了一生中唯一一个用身体和灵魂深爱过的女人。“触摸事件”发生之前,刘峰是所有人心中的模范人物,但是在他向林丁丁表白之后,在他情迷意乱中“触摸”了林丁丁后,他彻底成了人们口诛笔伐的对象,从道德的高峰摔向丑陋的底线,成为整个军队的“头号敌人”,大家批判他、揭发他,甚至还带着一种莫名的正义感。从“模范人物”到“头号敌人”,被下放到伐木团,后来在对越战争中失去了单臂,接着改革开放后随波逐流到南方淘金,与不良女子生下了一个女儿刘倩,刘峰最后患上癌症,在小曼的陪伴下走向命运的终点......
何小曼——时代的牺牲品
小曼的角色在小说中是时代的牺牲品,在家庭中她是“拖油瓶”,在继父家中不被人看起,以致于她几次用发烧的手段来试图得到母亲的爱。
在爱情中刘峰对他的爱视而不见,即使后来她陪伴刘峰度过了生命的最后一段征途,但终究没有成为爱人关系。
小曼爱刘峰,在所有男兵都嫌弃小曼“馊、臭”,不肯触摸她一下,只有刘峰背叛集体走向她,给了她一记温暖有力的触摸那一刻,她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爱上了他。但是刘峰已经没有办法爱小曼了,他把毕生的爱都给了林丁丁,他的身体爱她,他的灵魂爱她。但在“触摸事件”中林丁丁喊救命的那一刻,会爱的刘峰已经死了,而林丁丁,最终的命运也不过如此。
小说看到最后让人有点难过,刘峰连追悼会都是在几分钟的时间内草草了事,我看到了命运的无力与捉弄,所有的一切都结束了。
看完《芳华》后我看了严歌苓老师在《开讲啦》中的演讲——如果生活没有了文学——“如果生活没有了文学,那我一生中最精彩的部分就已经死了。”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作为战地记者的她每天面对着成千名伤亡的战士,跳舞已经不能表达内心的激烈情感了,于是转向文字,用手中的力量写下了一部又一部经典作品。
严老师生活的年代,是物质贫穷的年代,却给了那代人富有的精神,富有的故事,每个人都是故事的富矿,于是一篇篇故事在严老师的书中开出花来。家庭的影响对她是最大的,她的父亲和爷爷都曾经是一个作家,让我最感动的是有人问她的父亲一生中最好的作品是什么?父亲回答说“是我的女儿(严歌苓)”,这大概是一个父亲对女儿对大的肯定与骄傲吧~